第(2/3)页 林怜儿咬了咬牙,她坚信自己在陵阳这一带,无论是容貌还是地位身份,在名门望族的千金里都是一等一的好。就算是出了陵阳,往京城里的千金小姐们中看去,她也是能排得上名号的。 更何况她家从官,谢府从商,无论怎么看,她和谢明澄都是最为般配的。 但她万万没想到,自己竟会有被别的姑娘给比下去的一天! 林怜儿眼底闪过一丝阴翳,她问道:“谢公子,敢问你是想给哪家的姑娘打造发簪?你不妨跟我说一说,我也好帮你看看,哪种款式的簪子适合那个姑娘。” 谢明澄道:“是我的一个朋友,她人不在陵阳,就不劳烦林姑娘了,我现在已经想好要送她什么了。” “哦?是吗。”林怜儿藏在衣袖里的十指悄然缩紧,哼,朋友?这该是有多要好的朋友啊,还送她代表定情信物的发簪! “那谢公子想送那位姑娘什么东西?” 谢明澄脑海里冷不丁的闪过乔桑的容颜,他脸庞泛起一丝红晕,轻声道:“我,我想送她胭脂。” 陵阳这些年越来越富庶,姑娘们也都逐渐打扮起来了,身上穿的脸上涂的,丝毫不比京城的千金们要差。无论是胭脂铺还是布坊,在陵阳这一带都是成街成街的开。 在谢明澄的印象里,乔桑似乎一直都是素颜朝天,不怎么注意打扮的。 但是他又想,应该很少会有女子不喜胭脂这一类的东西吧,毕竟就连他那一心扑在生意上的大姐,也很注意自己的容貌外表。 “啊,胭脂啊。” 送女子胭脂,不就表示爱慕人家吗! 林怜儿半掩着嘴浅浅一笑,不动声色道:“送胭脂固然是好的,不过谢公子,我觉得胭脂还是有些不实用的,那么小小一盒,用不了多长时间就没了,所以我倒觉得,你不如送她一个别的东西比较好。” 胭脂水粉什么的确实不算耐用,谢明澄一向不知道该送女孩子什么东西,这么一想,倒也觉得林怜儿说的有几分道理。 他很是虚心的请教:“那你觉得送什么比较好?” 林怜儿和乔桑都是女子,那林怜儿应该比他更知道乔桑可能会喜欢什么吧。 “不如送一只猫儿吧。” 林怜儿轻声细语的道:“猫儿软软的,很讨姑娘们喜欢呢,何姐姐家就养着一只白猫,要不是因为爹爹不喜欢猫,我也想养一只猫呢。” 谢明澄认真的想了想,不太确定的道:“是吗?姑娘家会喜欢小动物吗?” 第(2/3)页